N海都记者 李伟强
海都讯 记者昨从莆田反腐倡廉网获悉,日前,涵江区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涵江区新县镇洋林村,对2008至2014年度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收回归村财收入有布置,但没有落实到位。
时任村党支部挂职第一书记柯金福、党支部书记陈景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构成失职行为;2010年,陈景基收回5979元后没有入村财账户,而是放在账外开支,构成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林建国、俞银莺、吴玉湖、刘乃治、柯玉玺、吴元开未按要求将托其户头上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交给村财,而是用于自己个人开支,均已构成贪污行为。
镇纪委对柯金福进行诫勉谈话;给予陈景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林建国、俞银莺、吴玉湖、刘乃治、柯玉玺、吴元开等人党内警告处分。
2008年至2010年三年间,时任新县镇外坑村村委会主任陈国藩,建议该村借用有建新房的群众户名,向上级骗取造福工程搬迁资金补助合计24.5万元,用于该村道路水泥硬化建设。新县镇纪委给予陈国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县镇张洋村党支部书记范荣棋、村主任范宗盛,截留省级地质灾害危险点居民搬迁补助资金。新县镇纪委分别给予范荣棋、范宗盛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