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章振丰
海都讯 为谋取高额利润,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仿冒啤酒,两名男子仍进行销售,直至被当地工商部门查扣。近日,经福鼎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一审判决,王某某、林某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000元。
福鼎检方介绍,2015年1月间,王某某、林某某为谋取高额利润,通过网站从山西一家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仿冒的“百威”啤酒,并在福鼎当地销售。同年1-2月间,两人先后三次以每箱48元(包含运费)的价格,从该食品有限公司购进1100箱仿冒的“百威”啤酒。
事后,两人以每箱110元的价格出售给福鼎市一家商贸有限公司600箱,销售得款52500元。剩余的500箱“百威”啤酒被存放在福鼎市古城北路的仓库内,后被福鼎市工商部门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