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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仓山通报3起违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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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仓山通报3起违规案例

N海都记者 袁丽群

海都讯 省纪委昨消息,日前,福州市仓山区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福州市仓山区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声公车私用。仓山区监察局给予其记过处分,并责令其退缴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福州市仓山区三叉街街道城管办工作人员郑炳锟公车私用。三叉街街道对郑炳锟作出辞退处理,并责令其退缴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三叉街街道党政办副主任李秀兰对公车管理工作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党内警告处分;该街道城管中队队长庄腾对该执法执勤车辆管理不力,三叉街街道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福州市仓山区科技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仓山区科技局纪检组给予局工作人员林朝进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回领取的相关补贴;区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郑仲受到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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