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近日,由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城厢区农业局原局长许建新(正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城厢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许建新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十六万元。
经查,被告人许建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及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局局长、林业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送的财物价值共计155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陈盛钟 蔡振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