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郑靓/文 建隆/绘
海都讯 地铁,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
可就在福州地铁1号线试乘活动中,有乘客在车厢内饮食、躺卧座椅,任由孩子攀爬扶杆甚至小便……一幕幕不雅行为,影响了车内环境,妨碍了其他乘客,某种程度上说,是对公众利益的侵犯。
处罚“任性”行为,在福州地铁有法可依了。今日开始,我省首部关于轨道交通的地方性法规——《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正式施行。请您遵守条例,莫在“地铁怪象汇编”中出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