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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莆田城厢区农业局原局长许建新 犯受贿罪获刑

N海都记者 朱敏敏

海都讯 昨日,省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近日,由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城厢区农业局原局长许建新(正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城厢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许建新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

经查,被告人许建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及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局局长、林业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送给的财物,价值共计155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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