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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赃款炒股买房 收益属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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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用赃款炒股买房 收益属违法所得
“两高”新司法解释还规定,贪挪公款、电信诈骗等5类案件,嫌疑人逃匿、死亡可没收违法所得

N新华法晚中新

贪官用受贿赃款买房、开公司、炒股票等,投资收益算不算违法所得?5日,两高联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来自已经与违法所得相混合财产中违法所得相应部分的收益,应当视为违法所得。

五类犯罪适用没收程序

此次发布的规定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罪名范围确定为五类犯罪案件:

第一类以占有型、挪用型贪污等犯罪为主,包括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

第二类贿赂类犯罪,包括受贿、单位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行贿、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单位行贿等犯罪。

第三类恐怖活动犯罪,包括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帮助恐怖活动,准备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等犯罪案件。

第四类是洗钱罪及其上游犯罪,包括危害国家安全、走私、洗钱、金融诈骗、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毒品犯罪案件。

第五类是两类新型特殊诈骗犯罪,即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案件。

原地隐匿亦属“逃匿”

规定明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居住地、工作地,逃避侦查和刑事追究的,属于最典型的“逃匿”情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离开居住地、工作地,在原地隐匿起来逃避侦查和刑事追究的,亦属于“逃匿”情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逃避侦查和刑事追究逃匿境外,因各种原因不愿回国受审的,亦应视为“逃匿”情形。

规定明确了“违法所得”认定的三种情形:一是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认定为“违法所得”;二是违法所得已经部分或者全部转变、转化为其他财产的,转变、转化后的财产应当视为“违法所得”;三是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来自与违法所得相混合财产中违法所得相应部分的收益,应当视为“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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