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余少林
海都讯 ATM机取款,一时心急,人离开时银行卡却忘取出,结果卡中余额4000元全被人取走。昨日,贵州来榕务工的小李希望,年关将至,取钱者能归还他的血汗钱。
1月6日下午5时20分,小李到仓山区金山麦浦村麦浦小学附近的一个邮政储蓄ATM机取款400元后,忘了取走银行卡。当晚8点多,他先后收到两条取款提醒短信,才知剩余的4000元全被取走。
小李说,他从贵州来到福州打散工,钱是准备回家过年用的。
福建合伦律师事务所刘剑飞律师表示,只要取走别人银行卡里面的钱,不管是否归还,都以涉嫌盗窃罪论处,具体轻重根据数额大小以及犯罪后的态度来决定,取钱者如果能主动归还钱财,判决通常可从轻。
目前,小李已经报警,仓山警方也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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