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邱洁 陈艳敏
海都讯 2016年12月16日,在福州仓山区浦上大道与金洲南路交叉路口,摩托男骑手遇交警查车时,竟掏弓弩射伤交警。(详见海都报2016年12月17日A04版)
昨日,记者从仓山检察院获悉,嫌疑人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据检方介绍,当天上午,嫌疑人徐某无证驾驶一辆无牌助力车,通过当事路口时,发现有执勤民警后企图逃窜,被值勤民警拦下检查。但嫌疑人徐某拒不配合,并从助力车踏板上的行李袋中拿出一把装好子弹的弓弩,二话不说对准民警王某的脸部进行射击,并使用弓弩击打民警陈某。后嫌疑人徐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经鉴定,二名民警的伤情均为轻微伤。
检方称,公安机关承担着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公安民警的人身安全也受法律保护,嫌疑人徐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民警工作的正常开展,近日,仓山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嫌疑人徐某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