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21版:天下/国内
3上一版  下一版4
 
最高法原副院长奚晓明受贿逾亿
医闹被制止前 案件不得调解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7年1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法原副院长奚晓明受贿逾亿
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指与违法律师、司法掮客、不法商人相互勾结
奚晓明(资料图)

N新华 新京

天津市二中院10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最高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受贿一案。

检方指控:1996年至2015年,被告人奚晓明利用担任最高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公司上市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4596934亿元,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奚晓明的刑事责任。

奚晓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15年8月20日,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出,奚晓明“作为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33年的老法官,却同个别违法律师、司法掮客、不法商人相互勾结,收受巨额贿赂,是司法界的耻辱”。

2015年9月29日,中纪委发布了奚晓明被“双开”的消息。通报中称,奚晓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背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公款接待;违反保密纪律,泄露审判工作秘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民事诉讼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

在今年1月份召开的全国高院院长会议上,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表示,奚晓明案等法院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严重败坏司法形象,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坚决的行动铲除滋生司法腐败的土壤,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