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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等五网站 因“标题党”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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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等五网站 因“标题党”被罚
国家网信办:以后标题中使用“网曝”“网传”等字眼属违规

N央视 新华

为进一步净化网络舆论环境,打击乱改标题、歪曲新闻原意等“标题党”行为,国家网信办联合相关部门日前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行动调查发现,新浪、搜狐、网易、凤凰、焦点5家网站均存在较为严重的违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九不准”行为,北京市网信办现场对这5家违规网站开具了行政处罚检查通知单,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为了加强“标题党”问题的长效治理,国家网信办还制定印发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标题规范管理规定(暂行)》(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要求各网站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穿互联网新闻采集、撰写、编排、发布等各个环节。在报道各类新闻,尤其是涉及重大时政新闻和重大突发事件等重要信息时,严禁恶意篡改标题炒作或蓄意制造舆论“热点”。

《规定》还进一步明确,互联网新闻信息稿件标题的发布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核校对程序,确保标题不得出现以下情况:歪曲原意、断章取义、以偏概全;偷换概念、虚假夸大、无中生有;低俗、媚俗、暴力、血腥、色情;哗众取宠、攻击、侮辱、玩噱头式的语言;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和明显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其他内容。严禁在标题中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组织报道或者表述新闻基本要素。严禁各类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内容表现手法等“标题党”行为。

国家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还在官方网站建立了网站“标题党”问题举报专区(www.12377.cn),同时要求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百度、凤凰等6家主要商业网站在其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举报链接入口,安排专人24小时受理网民举报。

严重违规四案例

案例一 2016年4月28日,网易在转载新华网报道的《多地整治网约车探索“规范路径”》时,将标题改为《官方:网约车属高端服务不应每人打得起》。改后标题与文章原意完全相反,激化社会矛盾,引发舆论一片谩骂和声讨。

案例二 2016年7月28日,凤凰科技在转载新华网《我国公布建设网络强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报道时,将标题改为《中国将成为网络强国:2050年世界无敌》,以夸大的方式吸引眼球,无中生有。

案例三 2016年2月21日,新浪新闻转载新京报报道《卫计委解决育龄夫妇想生不敢生的问题》,将标题改为《全国政协副主席:药价虚高到了让人咋舌的地步》,引起网民对医药体制不满情绪的发泄。

案例四 2016年7月25日,搜狐焦点在登载《海教园房价飙2W竟难抢低价学区房或将绝迹》报道时,将网站首页推荐位新闻标题改为《津500套房竟引千人暴乱》。文章标题使用“绝迹”,推荐位标题使用“引千人暴乱”等夸大、猎奇性字眼渲染炒作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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