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13日发布新规,明确非银行支付(即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将部分客户备付金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为20%左右,最终将实现全部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
客户备付金是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属于支付机构客户。随着非银行支付业务的飞速发展,备付金规模在不断增长。央行数据显示,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余额已从2013年底的1266亿元,增长到去年三季度末的4606亿元;客户备付金利息收入占非银行支付机构总收入的9.52%,占净利润的比例更高。
央行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央行或商业银行不向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防止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理顺支付机构业务发展激励机制,引导其回归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不会影响支付市场平稳发展。这项政策的实施,对支付机构会产生一些影响,但对老百姓使用非银行支付没有任何直接影响,只会让老百姓的资金更安全。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