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陈晓艳 陈忠飞
海都讯 六旬福州男子张某醉酒乘坐公共汽车,因酒精上头且情绪烦躁,与驾驶员问答后,竟抢夺公交车的方向盘,好在驾驶员处置得当,才没有酿成大祸。
日前,仓山检察院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张某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禁止张某酗酒后乘坐公共汽车。
检方介绍,福州男子张某,1956年出生。2016年5月7日上午,他在家中喝了三瓶白酒,加之,一时未找到工作,情绪很烦躁。当天上午10时许,张某乘坐306路公交车,想出门找份工作,因酒精上头不知该在何站下车,张某便一直询问驾驶员刘某,“车要开到哪里去?”
刘某简单作答后,继续专心开车,不料却引起了张某的不满。于是,张某开始不断谩骂司机。当公交车从仓山区城门三丰公交车站驶出不久,张某先后两次上前拉扯刘某的衣服,并用手抢夺方向盘,致使公交车偏移方向曲线前行,差点撞上路中行驶的车辆及路旁的行人。
当时,公交车上载有二十余名乘客,幸好刘某紧急刹车,让乘客下车,避免了严重后果的发生。
随后,刘某立刻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张某被抓获。后鉴定,张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
260.95mg/1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