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海都讯 去年,《莆田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经市政府研究通过,乡村教师除了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外,另外的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昨日记者从荔城区教育局获悉,在《荔城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中,荔城区将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生活补助最高为每人每月780元,且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去年起增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据介绍,荔城区从去年11月起,将乡镇工作补贴中的农村教师补贴调整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其中,西天尾、新度、黄石、北高四个镇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根据路程远近分别按:500元、550元、600元、680元、780元予以补助(各个中小学、幼儿园具体补助由区教育局商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确定),补助额度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另外,从2016年起,对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增发一个月绩效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由区财政局根据区教育局统筹分配方案,直接拨付给各个学校,用于市名优教师奖励、班主任津贴、超课时量、早晚督修、毕业班教师补助等费用支出。
每年预算安排体检专项资金
《实施办法》还提到,从2017年起,力争逐步实现全区中小学教师平安单位奖金、文明学校奖金、效能奖金等发放金额、发放办法与区行政机关同等。实行乡村园丁关爱工程,每年度预算安排体检专项资金,组织乡村教师在区级以上医院进行免费体检。
同时,还将发动社会力量和教师自身力量,通过成立乡村教师扶持基金、教师互助基金等形式,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十三五”期间,要加大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力度,并做好周转宿舍管理工作,建设一批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学校食堂。
《实施办法》还针对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优化乡村学校教师编制配置、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等提出各项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