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吴臻 通讯员 张宁 程敏琴 张海珍
海都讯 日前,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依法对2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2016年12月24日凌晨,31岁的的哥柯某报警,称其放置于车内手刹处的挎包被盗,挎包内有约16500元人民币。1月5日,临江派出所民警将嫌疑人江某成功抓获。不过江某交代,该挎包内仅有300元人民币。
“我以为把被偷的金额说大,警察才会重视。”柯某称,他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目前,柯某因谎报案情,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处200元罚款。
1月14日,一名40岁的江西籍女子许某报警称,背包被两名骑电动车男子抢走了,她说包内有5000余元现金,以及银行卡、身份证和一部手机。上渡派出所民警带着许某沿路追去,可什么都没有发现。
民警反复查阅案发时间段的监控视频后,发现报警人始终一个人出现在路边,并没所谓的嫌疑人抢夺背包的情况。最终,许某道出了实情。原来,许某年初曾向朋友借款4000元,可到期仍无力偿还,为此便自导自演了这一出“被抢”闹剧,想利用警方帮自己逃债。现许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