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中院1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邓崎琳受贿一案。
检方指控:2000年至2015年,被告人邓崎琳利用担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书记、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业务开展、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539.7715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邓崎琳的刑事责任。
邓崎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