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薛小琴
海都讯 欠了债成了被告,但明明有钱他就是不还,还想方设法转移名下财产。近日,由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城厢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城厢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被执行人孙某牵涉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城厢区法院于2012年12月冻结了孙某享有的其自然人独资公司的股权,后因孙某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对其予以司法拘留。2014年1月,在孙某与申请执行人林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法院依法解除了对孙某股权的查封。不过,第二天孙某就将其在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其子李某,后一直未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义务。检察机关认为,孙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