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新华社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直面医药领域突出问题,开出药品改革的“药方”。坚持从全链条、全流程发力,提高疗效、降低药价,严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既去药价“虚火”,让药品回归治病本源,也强调药品改革“强筋健骨”,破解药品领域存在的“多小散乱差”等现象。
《意见》强调,在生产环节关键是提高药品质量疗效。严格药品上市审评审批,新药审评突出临床价值,加快临床急需的新药和短缺药品审评审批。健全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保障药品供应。
《意见》明确,在流通环节重点要改革完善流通体制。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使中间环节加价透明化。落实药品分类采购政策,逐步扩大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品种范围,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相应的处罚。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依法严惩违法违规企业、医疗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加强对医药代表的规范管理,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促进价格信息透明。积极发挥“互联网+药品流通”的优势和作用,方便群众用药。
《意见》提出,在使用环节重点规范医疗和用药行为,改革调整利益驱动机制。一是公立医院要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强化药物使用监管,促进合理用药。二是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三是强化医保规范行为和控制费用的作用,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使医疗机构主动规范医疗行为。四是积极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