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海都讯 昨日,省检察院发布消息称,日前,由宁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宁德市民政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兼老区办主任郎华安(正处级)受贿一案,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郎华安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经查,被告人郎华安利用担任宁德市老区办副主任、主任的职务便利,在老区项目申报、老区资金拨付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及个人财物共计427648.4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另外,省检察院官方消息还称,日前,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处原副调研员徐涛(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已由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依法向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徐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