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新华社电
日前,吉林省吉林市中院公开宣判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受贿案,对被告人吕锡文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百万元;对扣押在案的吕锡文受贿所得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5年,被告人吕锡文在担任北京市西城区委副书记,北京市西城区区长,北京市西城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北京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