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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 列入城市管理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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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 列入城市管理考评
仙游县出台整治行动方案,重点对扬尘污染防控、臭氧防治等作部署

N海都记者 陈晋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仙游县政府获悉,2016年底开始,该县启动为期7个月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并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内容。

据悉,仙游县制定印发了《仙游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重点对扬尘污染防控、臭氧防治等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同时,按照有关扬尘控制标准要求,将通过管控预防、集中整治等措施,落实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待建工地100%绿化,工业企业生产100%达标排放,工业企业、港口码头、物流场地等易扬尘料场100%密闭、覆盖或围挡以及运输规范管理,严禁焚烧垃圾,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在建立健全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上,加强科学治理、精准治理,降低臭氧污染危害程度,确保全年臭氧达标率达到100%。

据此,仙游县将全面强化对各类大气污染源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监管,严厉查处超标排污、无组织排放等行为,1月1日至5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6月30日为总结阶段。为有序推进工作,该县明确责任分工,规定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建设指挥部负责各自辖区、所属工地的扬尘防治和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各工地施工单位、搅拌站、砂石场、码头、堆场、工业企业等经营单位是扬尘和臭氧防治的直接责任人,环保、住建、交通、水务、国土、农业、公安、安监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相关的监督管理并依法对各类扬尘污染、臭氧污染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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