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江方方 通讯员 榕公宣
海都讯 今后,福州市公安局的服务窗口,面对市民的求助、咨询,不能说“不能办”,只能说“怎么办”;不能说“不是我们办”,只能说“该去哪儿办”;而第一个接待市民的工作人员,作为首接责任人,要负责到底。昨日,福州市公安局全面推行窗口“无否决权”工作机制,并重申健全“窗口首接负责”服务机制。
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拖成历史问题
公安机关的户政、出入境、交通、治安等业务窗口的工作,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近期,有市民反映,个别窗口服务单位存在取号难、排长队等问题。市公安局很重视,相关局领导立即带领有关业务部门前往实地研究解决对策。日前,福州公安局出台了《关于全市公安机关服务窗口全面推行“无否决权”工作机制的意见》,从规范接待流程、加强教育管理、抓实业务培训、落实服务保障、严格督查问责、强化宣传激励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福州市公安局要求全市公安服务窗口,全面推行窗口“无否决权”服务机制。窗口单位面对群众办事、求助、咨询等,任何工作人员不能说“不能办”,只能说“怎么办”;不能说“不是我们办”,只能说“该去哪儿办”。
对于政策规定模糊、空白或其他特殊情况,要先行受理并报告相关领导或业务主管部门研究解决,严禁对群众简单说“不”,避免已存在或新发现的问题拖成历史问题。
不属于本单位事项,要告知市民去哪办
福州市公安局还提出,建立“领导值班巡查”服务机制,由窗口所在单位领导加强对窗口内务环境、民警警容风纪、接待服务规范等的常态监督检查。有条件的单位,建立值班领导值日巡查工作机制,监督指导窗口服务工作,为办事群众提供帮助,针对性解决各类“疑难杂症”。
福州市公安局重申了健全“窗口首接负责”服务机制,明确第一位接待群众办事、求助、咨询的窗口工作人员是首接责任人,担负着首接责任。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及时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先行受理,及时移交或将群众引导至有关承办人员处办理,并向群众说明情况;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当场明确告知,并提供指导和帮助。
同时,市公安局还明确了督察问责机制,由警务督察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及窗口所在单位建立联合督察机制,通过网上巡查、明察暗访、专项督察等多种形式开展督察工作。检查发现或群众投诉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有对群众态度蛮横、行为粗暴、故意刁难以及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属实的将予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