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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外排涵江多家企业被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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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3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废水外排涵江多家企业被重罚

N海都记者 林养东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涵江区环保局获悉,得利高(莆田)机械有限公司、莆田市昊升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因废水外排,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被环保部门立案调查。

据介绍,位于涵江兴利科技工业园的得利高(莆田)机械有限公司,从事TIC高级彩色移印机加工生产。执法人员前往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喷漆车间违规设置排污口向雨水沟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了有关规定,该公司被罚款5万元并整改。

莆田市昊升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在三江口镇新浦村从事盐酸等化工产品贸易储存。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的盐酸罐区每个储罐底部均设有盐酸取样口,滴漏盐酸可流入罐区旁排洪沟内,现场测试呈酸性。经查,该公司违反了“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的规定,处罚款3万元。

莆田市三和塑胶化工有限公司在涵江兴利科技工业园区从事塑胶色母料生产。该公司存在锅炉房未配套除尘水回用设施,锅炉除尘水直接外排雨水沟,小部分色母料堆放于厂外东河道旁,车间混有色母料克里的清洗地板废水直接排入雨水沟。按有关规定被罚款3万元。

福建省阳光三源铝业有限公司在江口镇从事铜铝合金异型材加工生产。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电泳清洗工序滴水区有少量废水滴漏,未有效收集外排。经检测,该公司污染物超标排放,按有关规定,被罚款47664元。

执法人员在福建省莆田亿达电子有限公司检查时,对含镍预排口、废水总排放口采集水样,检测显示,该公司总铜排放浓度超标,被罚款9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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