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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安徽省原副省长杨振超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
检方指控:2008年至2016年,被告人杨振超先后利用担任安徽省淮南市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获取土地使用权、调整规划以及为相关个人职务提拔、调整等提供帮助。2003年至2016年,杨振超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8085万元;2008年至2013年,杨振超利用担任淮南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授意、安排他人以虚列开支、虚假发票等方式报销其个人及家庭费用,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115万元;2010年下半年至2013年,杨振超利用担任淮南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擅自决定引进招商项目,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发放设备及产品销售补贴、采购LED灯具,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9.150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