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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或建518米地标高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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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或建518米地标高楼
闽江北岸中央商务区B-1地块,控规调整公示;建筑限高拟重回518米,打造福建第一高楼

N海都记者 王林成

海都讯 海都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规划局对闽江北岸中央商务区B-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进行了公示。该地块建筑高度重新回到了控制在518米以下,这意味着福州518米地标高楼或“重生”,成为福建第一高楼。

公示内容显示,福州市城乡建设总公司拟对闽江北岸中央商务区B-1地块控制性详细指标进行修改,并向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提出申请。B-1地块用地性质在原轨道交通文化设施混合用地(S2/S3)基础上增加商业、商务用地性质,调整后用地性质为轨道交通、文化设施、商务、商业混合用地(S2/A2/B1/B2)。

调整后,该地块建筑高度控制在518米以下,容积率11.0以下,建筑密度35.0%以下,绿地率30.0%以上。

记者注意到,2015年11月,该地块规划就曾进行调整,原计划建设518米地标塔楼的B-1地块,建设限高从518米调整为120米,总建筑面积也从31.4万平方米调整为12.8万平方米。此外,区域内的B-2地块建筑限高从300米变为60米,B-3地块建筑限高从250米调整为60米。其余两个地块B-12和B-15的建筑限高仍维持在150米和20米。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该规划通过公示生效,开发建设时,很可能会按照518米的高度进行建设,打造福建第一高楼,成为福州的地标性建筑。

依据有关规定,该规划调整方案将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详情可查阅福州市城乡规划局网(http://ghj.fuzhou.gov.cn),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3日至4月2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福州市规划局城乡规划处反映(联系电话:0591-83316974)。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福州市规划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83317164)。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7号,邮编:35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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