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记者昨日获悉,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共发现43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其中,莆田7批次药品被检出不合格。
据悉,这7批次不合格药品分别是,被抽检单位为莆田市惠亦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为通化斯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151202的颈康胶囊;湄洲妈祖祖庙卫生所,生产企业为福建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160107的板蓝根颗粒;莆田市惠亦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为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号150701的清火胶囊;福建省三利大药房有限公司新百草林药店,生产企业为吉林省抚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160206的胃乐新胶囊。
福建省三利大药房有限公司黄石长寿药店,生产企业为广西新龙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批号151004的复方丹参片。
涵江区妇幼保健院,生产企业为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1505101的西咪替丁片。
湄洲岛黄亚榜医师诊所,生产企业为哈尔滨华雨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20150102的胃康灵胶囊。 (陈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