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晋 通讯员 许晓霞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莆田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从3月1日至11月30日,市交通行政执法支队及各区执法大队,对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包括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在内的8类违法经营行为。
据悉,从3月1日开始,市交通执法支队、县区交通执法大队开始对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店进行检查,重点整治对象为无证经营;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承修已报废机动车、擅自改装机动车和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违法行为;查处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违法行为;查处签发虚假或者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违法行为;查处未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维修车辆违法行为;查处未按照规定建立维修配件采购登记台账与机动车维修档案违法行为;整治以路为市、占道经营行为。
市交通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查处期间,对无证经营且拒不改正的,依据《福建省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办法》规定,坚决予以取缔,并通知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服务企业停止提供服务;对公路超限超载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及相关单位抄告来的非法改装车辆信息,要溯源追查机动车维修企业责任。
同时,对暴力抗法行为,要进行打击,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要移送法院强制执行。记者了解到,整治期间,莆田市交通行政执法支队和各县区执法大队将协调工商、公安、城管、质监等单位联合执法,形成“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长效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