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赵杨 刘世泉 通讯员 余小静
海都讯 去年9月1日,厦门市海仓区消费者颜先生向漳州市龙海市紫全家具店交款75000元,定购三件“黑檀花梨木”家具。家具店将家具送到消费者家里时,颜先生要求经营者提供专业部门出具的鉴定书,经营者提供的鉴定书表明该木质是“东非酸枝”,而非“黑檀花梨木”。颜先生认为家具店以“东非酸枝”家具充当“黑檀花梨木”家具已违约,要求退货,却遭到经营者的拒绝。在多次交涉未果之下,颜先生拨打了龙海市12315投诉热线。
龙海市12315接诉后,执法人员深入调查取证核实,消费者所诉情况属实,组织经营者和消费者进行调解。近日,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该三件“东非酸枝”家具以65000元成交销售给消费者,经营者当场退还消费者购货款差额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