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锟
海都讯 近日,福州市民黄先生致电海都热线95060反映:2015年底,自己到鼓楼区梅峰路福建中加宝贸易公司洽谈生意,公司内冲出一条大狼狗,把他吓坏,后退时摔倒在地致右手腕骨骨折。黄先生说,狗主人是该公司高管魏某,自己找此人索赔遭拒。昨日,黄先生把魏某告上法庭,索赔3万余元。
昨日,海都记者也采访了魏某的委托律师刘先生。刘律师表示,目前无法证明黄先生的摔倒与狼狗有关,并否认狗是魏某所养。据了解,双方陈述后,此案择日将再次开庭。
手骨折休养3月 伤者索赔3万元
黄先生说,2015年11月1日,自己与同事开车到福建中加宝贸易公司,与公司一高管洽谈生意。准备离开时,公司内跳出一条大狼狗,把他吓了一大跳。“狗站立时有一米多高,很可怕。”黄先生说,除了这条大狼狗,旁边还有几条小狗,自己受到惊吓,边驱赶狗边后退,不慎摔倒,右手撑地。摔倒后,黄先生害怕会被狗扑咬,腿使劲往前蹬,人向后翻了个跟斗,双膝砸在地上,手脚都受了伤。
事后,黄先生右手很疼,到福州总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右手腕骨骨折。随后三个多月,黄先生打着石膏休养,直到2月16日才恢复健康。“我是业务员,收入是底薪加上抽成。”黄先生说,自己养伤期间,耽误了工作,收入少了很多。
“狗是中加宝公司养的。”黄先生认为,该公司养狼狗,却没有用链子拴住,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导致自己受伤摔倒。随后,黄先生找到了该公司负责人魏某,要求对方赔偿,却遭到了拒绝。
随后黄先生报了警,但警方表示,这是民事纠纷,不予立案。黄先生只好将魏某告上法庭,索赔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3万余元。
对方律师否认摔伤与狗有关
昨日,记者赶到福建中加宝贸易公司,没有看到狗。随后,记者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魏某。他表示,此事已委托给一位刘姓律师。
刘律师说,目前无法判断,黄先生摔倒和被狼狗吓到有直接的关系。“当时并没有人看到事发过程。”刘律师还说,那几条狗并不是福建中加宝贸易公司养的,是附近的流浪狗。
昨日,黄先生状告魏某的狼狗吓到他,导致他摔伤的案件开庭。双方陈述后,此案择日将再次开庭。
被狗吓摔伤获赔 国内有多起案例
如果能证明黄先生确实是因为被狗惊吓才摔倒,狗主人是否应负责任?昨日,记者询问了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卓文彬。他表示,《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如果确实能证明两者有直接关系,狗主人需要承担责任。如何证明两者有直接关系,需要综合看情况,例如是在狼狗旁边摔倒的,或者距离较近,则可以证明。如果距离较远,那就无法证明。
2013年9月7日,广州一男子骑电动车途经他人房前,被狗吠声惊吓摔倒在地,致十级伤残,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犬主承担60%责任,赔偿男子8万余元。
2013年,天津市南开区,因邻居饲养的一条宠物犬吠叫着向自己跑来,一位大爷受到惊吓倒地受伤。日前,南开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犬主对犬只未尽管理义务,导致原告受惊吓摔伤,应承担全部责任,判决犬主赔偿伤者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计3.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