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洪德木
海都讯 2月28日,莆田市出台了《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化解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的通知》文件,文件中对当前库存量较高的商业办公用房去化政策进行了有力扶持,对商业办公用房在性质转型、房源销售方面给予肯定。近日,市住建局对该文件内容作了更为详细的解读,解读文件对商住用房的实际存量情况以及项目开发企业该如何转型、转型要求等做了更为细致的规范。
支持项目转型为医疗养老教育
根据市住建局官方调查数据统计,截至2017年1月末,莆田市已批准预售许可尚未销售商品房库存面积428.24万㎡,销售去化周期为17个月,其中住宅259.33万㎡,销售去化周期为12个月;商业117.02万㎡,销售去化周期为51个月;办公51.88万㎡,销售去化周期为30个月。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以上数据可以得知,目前,莆田市商业办公库存面积已超过合理库存区间。基于此,莆田市由此作了对商业办公用房库存的化解,支持商办类型的房地产项目的功能转型为医疗、养老、教育和社区服务等,更有效地利用了闲置土地。
购买5000㎡以上出租可获奖励
除了支持商办项目转型以外,在此次解读文件中,莆田市还分别对购买、租赁商业办公用房和提升商业办公用房利用价值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
其中鼓励购买、租赁方面的政策有:对购买一手商业办公商品房,各县区(管委会)可按所缴契税的地方所得部分给予奖励;对专业化房屋租赁企业一次性购买库存商业办公商品房5000平方米以上出租的,5年内房屋出租收入所缴纳各种税金的县区所得财力,按一定比例给予返还奖励;旧城改造、库区移民等征迁项目通过货币化安置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对购买商业办公用房的补偿标准由各县区(管委会)制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变经营模式,采取售租并举的营销方式,探索开发适合年轻人需求的长租公寓等新产品,委托专业的代理经租机构经租房屋;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物业,鼓励引进专业物业机构运营已建成的商业办公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