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昨日,省长于伟国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实施《福建省加快培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市场主体方案》《福建省培育发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方案》;研究通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听取了福建省妇女儿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研究确定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乡村建设
会议指出,培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是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之一。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培育市场主体是关键,创新治理模式是手段,提高治理实效是目标。各地要以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为目标,明确各级政府特别是县(区)级人民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创新农业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提升治理服务供给质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乡村建设。2017年各县(市、区)要推出1个以上农村污水垃圾治理PPP工程包。到2020年,培育形成一批农业农村环境治理龙头企业,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产业产值达到40亿元。
到2020年,全面摸清全省文物资源状况
会议指出,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力度,要特别重视城镇化进程中的文物保护,实现文物合理适度利用,真正让文物“留下来”“活起来”。到2020年,全面摸清全省文物资源状况,提升一批文物保护单位级别。
会议确定了厦门中山路、晋江五店市、云霄和平路、长汀南大街、沙县东门片区、建瓯铁井栏—紫芝街、宁德蕉城区鹏程街区等11个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会议指出,历史文化街区是不可再生的历史信息和宝贵的文化资源,是历史传承的重要载体,也是打造特色城市的重要本底。要坚持“应保尽保”,强化对历史文化街区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更好地传承城市传统文化、保留城市历史记忆、彰显城市特色。
(据福建日报)
□延伸阅读
我省首批认定九处 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2014年5月,省政府公布了首批认定的9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分别是:福州三坊七巷、上下杭、朱紫坊,厦门鼓浪屿,泉州中山路、西街,漳州台湾路—香港路,长汀县东大街,长汀县店头(建设)—五通街。
2015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公布第一批30个中国历史文化街区,我省4个街区入选,分别是:福州三坊七巷、厦门鼓浪屿、泉州中山路、漳州台湾路—香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