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海都讯 记者昨日获悉,莆田市环保局下拨2016年度饮用水源生态补偿资金5314万元,主要用于饮用水源地植树造林、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工程及运行维护等。据介绍,2015年度饮用水源生态补偿资金5250万元,自2011年起莆田建立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以来,已累计下拨生态补偿资金约3.5亿元,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据了解,补偿金还主要应用于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及运行维护,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生态果园等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程及运行维护,各水库管理单位和各县(区)级以下政府长效管理工作经费等方面。
按照有关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禁止一切破坏森林资源活动,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的农药、化肥等。适用范围为城市及县城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东圳水库、外度水库、金钟水库、双溪口水库、东溪水库、古洋水库、东方红水库等七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