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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3月22日起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其中,明确非本市户籍家庭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
根据政策,对申请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嘉兴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非本市户籍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5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此前,嘉兴市区于2016年12月3日起实施住房限购政策,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截至目前,嘉兴是浙江除省会城市杭州外,唯一一个启动楼市调控的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