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通讯员 蔡敏敏 实习生 陈海容
海都讯 莆田男子陈某为打鸟娱乐,数次网购气枪,再自行组装。后因气枪不能满足其打鸟及娱乐要求,将气枪转卖他人。近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依法判处陈某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记者了解到,2015年11月初,被告人陈某借用朋友谢某的淘宝账户联系商家,以37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了一套气枪,随后,自行组装使用。过了数日,陈某觉得该气枪功能不能满足其打鸟及娱乐要求,遂以相同价格卖给朱某。
同年11月25日,被告人陈某再次通过该淘宝卖家以同样价格购买另外两套气枪并组装,又购买相应钢珠作为子弹。此后,陈某经常与谢某、郑某在荔城区黄石镇华东村内打鸟娱乐。
陈某违法买卖枪支并在公共场所打鸟的事情很快被公安机关掌握。2016年8月31日,公安机关在陈某家中缴获两支气枪。经鉴定,两支气枪系法律意义上的“枪支”。
荔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