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近日,由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发现线索并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志宁涉嫌伪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一案,秀屿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周志宁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查,被告人周志宁得知秀屿区南日镇卫生院办公用品采购招标公告后,以公司名义报名参加投标。为了获得招标,周志宁利用之前在秀屿区检察院开具的莆检预查(2014)362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生成虚假的莆检预查(2014)568、603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用于采购投标,在投标过程中该虚假文书被人发现。
据悉,此为全省首例涉嫌伪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案。
(陈盛钟 林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