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张静 夏晓莉
海都讯 一名大专毕业生与一名高校的在校生,两人想赚钱,却动了歪念,注册了共享单车的微信号后,偷换共享单车的二维码施骗,涉案3000多元。近日,两人均已落网,福州鼓楼检察院提前介入此案。据鼓楼检方介绍,该案是全国首例利用偷换共享单车二维码实施诈骗犯罪案件。
检方介绍,22岁的大专毕业生包某东与22岁的在校生林某培,两人是高中同学,三明人。2017年2月,手头有些缺钱的林某培和包某东,经事先共谋,将自己的微信收款码覆盖住共享单车上的用车二维码,以骗取共享单车押金。
2月18日,林某培和包某东通过网络先后购买12个手机号,分别注册名为“摩拜公司”、“HelloBike公司”、“永安行公司”的微信号。之后,他们修改、打印这些微信号的收款二维码,使其看上去与共享单车上张贴的用车二维码无异。不单如此,他们还设置收款说明为“单车押金,还车后押金可原路退回”后,将这些二维码张贴于单车上,覆盖原二维码。
两名嫌疑人收款后将钱款充值到一个名为“菲迪”的手机app账号,再提现转入银行卡。两人先在福州张贴二维码100余张,收款1800余元。因为担心被抓获,他们后又以类似手法在宁波作案,收款1400余元。
事后,共享单车公司报警,两名嫌疑人均被福州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