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提高专利资助资金使用效率,日前,市知识产权局和财政局联合重新修订了《莆田市专利申请资助办法》。
据介绍,新修订的专利申请资助办法有所改动,如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非电子申请)每件资助1750元,国内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500元,同一专利权人获得国内外观设计授权累计达20件的,一次性资助6000元,累计资助总额不得超过6万元。另外,每个专利权人当年度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和授权外观设计专利的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国内授权发明专利(电子申请)和PCT相关资助金额不变。
据了解,新办法于2017年4月1日起执行,2017年4月1日之前的专利资助仍按莆知[2016]9号文件执行,办理时间截至2017年4月30日,资助业务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知识产权窗口统一受理。
(林养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