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疾病保障的重视,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配置保险产品。由于香港保险具有“轻症设计”“多重赔付”等产品优势,所以很多内地客喜欢去香港投保。对此,保监会发出风险提示:首先,内地居民投保香港保单,需亲赴香港投保并签署相关保险合同。如在境内投保香港保单,则属于非法的“地下保单”,既不受内地法律保护,也不受香港法律保护。其次,内地居民投保香港保险适用香港地区法律。如果发生纠纷,投保人需按照香港地区的法律进行维权诉讼。与内地相比,香港法律诉讼费用较高,可能面临较高的时间和费用成本。对于在香港买过保险的期缴内地居民来说,就得面临“续保不易,退保太亏”的纠结了。
为了抵御地下保单,国内各家保险公司已经积极开展产品供给侧的改革,学习香港疾病保险的产品形态,重视轻症设计,将“病种分组”“多倍保额”等嵌入重疾条款中,进而形成新型重疾险产品。从业内获悉,新华保险等少数险企已推出“新型”重疾险。除了轻症设计之外,这些“新型”重疾险的另一个亮点是:保险公司将不同类型的病种做了分组,赔付时如果达到一定的要求就可以实现多倍获赔。以新华保险“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为例,该款产品对疾病的分组比较细致,产品提供了50种轻症、70种重症及身故赔付保障,并将其分为癌症、与心血管相关的疾病、与神经系统相关的疾病、与主要器官及功能相关的疾病,以及其他疾病五大组别。针对香港重疾险具有多次赔付的特点,该产品也率先推出多倍保障,即客户多次罹患轻症、重疾可获多次、多倍给付。被保险人一旦罹患重疾可先行赔付一倍保额,若再次罹患第一次重疾所在组别之外的重大疾病,即可再次得到一倍保额的赔偿,每组赔付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以此类推,保险期间最高赔付次数可达7次,其中恶性肿瘤最高可赔付三次。且价格水平与国际接轨,性价比优势明显。从新华保险福建公司了解到,该款产品目前仅在广东、北京等个别地区销售,福建地区预计于4月中旬上市,广大消费者们可以向新华保险福建分公司各地网点或业务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