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郑靓
海都讯 4月1日,福州一网友发微博说,当天下午2点左右,在福州地铁城门站,一名依姆过安检时,被查出携带了鞭炮而不能上车后,朝安检工作人员发脾气。
该网友告诉记者,这名依姆将一卷鞭炮放在黑色大塑料袋中,可能是专门为清明节祭扫购买的,其原本想直接进站,但被安检员发现后,禁止其上车。
昨日,海都记者从福州地铁运营人员处证实此事。据了解,由于依姆态度强硬,值班站长出面调解未果,最后只好出动了地铁公安协调教育,并将其鞭炮没收。随后,当事人乘地铁离开。
清明时节,不少市民还保留着烧纸、放鞭炮等祭扫方式,但鞭炮是不可带上地铁的。海都记者了解到,根据今年元旦开始实施的《福州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站、乘车。比如,50度以上的白酒,累计不得超过2公斤;摩丝、发胶、染发剂、冷烫精、指甲油、光亮剂、衣领净,单品不得超过700毫升;花露水、香水、洗甲水,单品不得超过500毫升;杀虫剂、清新剂,单品不得超过500毫升;打火机不得超过5支;火柴不得超过20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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