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天下/国内
3上一版  下一版4
 
严打黑中介 严控房地产炒作
有企业甚至出现“负数”
邮递员私拆举报信 卖给被举报者
“因病致贫”恶性循环“多倍保障”更有安全感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下一期4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4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邮递员私拆举报信 卖给被举报者
事发安徽,被判私自开拆、隐匿邮件罪,获刑一年十个月

N法制晚报

安徽一投递员鲍某,打起用自己天天经手的信件换钱的主意。为此,他专门私拆寄给颍上县政府、县委和纪检等部门的举报信件,提供给被举报人以换取钱财。4月4日,记者获悉,安徽省阜阳市中院于近日作出终审判决,以私自开拆、隐匿邮件罪,判处鲍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记者了解到,44岁的鲍某是安徽省颍上县人,初中文化,案发前在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邮政局做投递员。

法院审理认定,2007年至2016年4月,鲍某利用担任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邮政局投递员的职务之便,私自开拆邮寄至颍上县委、颍上县人民政府、颍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部门的信件30余封,隐匿40余封。

此后,鲍某将私自开拆的举报颍上县教育局原副局长李某的3封信件提供给李某;将私自开拆的举报颍上县法院原副院长王某某的7封信件提供给王某某,并收取王某某给予的白酒及现金。其余信件被鲍某隐匿于其驾驶的工作车辆内的座位下方和黑色公文包中。

法院审理认为,鲍某为谋取个人私利,私自开拆、隐匿人民群众邮寄给党委、政府、纪检等部门的信件并将部分举报信件私自交给被举报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光辉形象,破坏了国家廉政制度建设,依法亦应从重处罚。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