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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将严惩曝光网络食品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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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将严惩曝光网络食品违法经营
市政府昨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示范店

N海都记者 汤先增

海都讯4月5日,福州市政府组织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食安办提出的《2017年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十项重点工作》,并向各县(市)区政府、市食安委成员单位现场颁发《2017年度福州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据悉,今年福州将全面清理核查网络食品经营主体资质,严惩曝光网络食品违法经营行为。

记者了解到,《2017年度福州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突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党政同责,在落实监管责任、保障监管能力、强化源头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落实,形成创建合力,构建良好社会共建共治格局。

会议落实,福州市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标准及评价工作要求,提出2017年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十项重点工作,将围绕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治理,加强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管,餐厨垃圾集中收集、运输、处置无害化利用项目,强化食品安全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和“三小”专项整治,开展明厨亮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活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检测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宣传等十项重点工作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会议明确指出,福州各级各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全市食品安全抽检量达到5份/千人的标准;严格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完善制定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强化对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抽检,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含大中专院校)全面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深化“三小”专项整治,对小餐饮、小作坊、小摊贩开展专项治理,坚持“疏堵结合”,引导规范经营;加强对网络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全面清理核查网络食品经营主体资质,严惩曝光网络食品违法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网络食品交易秩序;巩固创建成果,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全面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示范店创建工作,到2017年底各县(市)区至少新增1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30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可追溯制度管理,逐步推进电子可追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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