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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纪委通报3起 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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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4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莆田市纪委通报3起 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海都讯 记者昨从莆田反腐倡廉网获悉,日前,莆田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新钊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补贴问题。2012年12月至2015年4月,林新钊在任仙游县钟山镇党委书记、九鲤湖风景区党工委书记期间,九鲤湖管委会给该管委会13名干部(含林新钊)发放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加班费、带班费等。近日,市纪委给予林新钊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按规定予以收缴。

莆田市北岸开发区东埔镇副主任科员廖荣春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4年4月,时任北岸开发区东埔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廖荣春违规接受东埔镇度口村公厕工程施工方的宴请。此外,廖荣春还收受东埔镇村民为建房事宜所赠送的礼品礼金。近日,北岸开发区纪工委给予廖荣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按规定予以收缴。

莆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民警于伟违规驾驶警车问题。2016年9月7日晚,时任莆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一级警员于伟酒后违规驾驶警车前往涵江区亲戚家喝酒,路上卸掉警车前后车牌,返途中发生车祸并被交警部门查获。2016年12月5日,于伟因犯危险驾驶罪受到司法机关处理。近日,市公安局纪委给予于伟开除党籍处分,市公安局给予于伟行政开除处分。   (海都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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