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陈晓燕 林颖慧
海都讯 昨日,海都记者从莆田荔城区检察院获悉,该院办理的“黄某国刑罚交付执行法律监督案件”,日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评选为全国刑罚交付执行法律监督精品案件,该案件也是福建省唯一获此殊荣的案件。
据悉,2014年3月,黄某国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因其胸12椎体骨折伴下肢截瘫、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无法收监执行。2014年7月,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纳入社区矫正管理。社区矫正期间,黄某国不但拒不服从社区矫正的管理,还威胁、辱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甚至仍然多次实施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
荔城区检察院针对这一情况,与公安、法院、看守所积极沟通,落实黄某国的接收监狱。随后,荔城区检察院向该区公安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执行,黄某国终被收监。2016年11月30日,黄某国依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