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福利彩票事业发展需要,提高站点覆盖率,方便彩民购买福利彩票,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国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管理办法》以及《福建省福利彩票投注站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中心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莆田市征集电脑型福利彩票投注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公开征集的起止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4月12日。
二、申请投注站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者应同时符合以下的条件
1.年龄应符合18~6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彩票销售工作的个人。
2.诚实守信、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3.高中及以上的文化程度。
4.非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
5.有与从事福利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6.申请者本人必须参与彩票销售。
7.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信息如有不实,一切损失及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二)销售场所应同时符合的条件
1.新设立的投注站要有不小于15平方米使用面积的固定场所,并拥有该场所的所有权或租赁权;如在人口密集的城市中心区、商业区、大型商超设立投注站的,营业面积可放宽到10平方米;不得使用临时搭建的房屋作为投注站销售场地。
2.与中、小学校之间的距离应不少于200米。
3.距离现有相邻投注站150米以上,距离2014年度福利彩票五星级投注站300米以上。间距测量办法:沿着人行道测出相邻投注站的最短距离。
4.可以安装电信部门具有VPDN功能的电话。
5.销售场所符合安全要求,按规定装修布置。
6.销售场所能安装招牌、灯箱等形象设施,有位置张贴、摆放福彩宣传资料。
(三)销售设备押金5000元。
(四)须销售即开票并备票5000~10000元。
三、申请方法
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审批表按指定的时间到莆田管理站报名。
2.每个申请人限报一个投注站,且报名信息一经录入保存,不得更改。
3.按照先申请先考察的原则,对申请人提交的拟销售场所进行实地考察,确定该区域(地段)新设立投注站人选。
四、投注站申办程序
1.申请者本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填报《福建省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申请审批表》。
3.市管理站对销售场所及销售人员进行考察、审批。
4.通过审批后,市管理站受省中心委托与代销者签订《福建省电脑福利彩票代销合同》。
5.代销者根据中福彩中心、省中心的规定和要求建设投注站,投注站建设经市管理站验收合格后,市管理站向代销者发放中福彩中心统一监制的福利彩票代销证。
6.代销者及其销售员应参加上岗培训并考试合格。
7.市管理站将代销者身份证、押金收据、银行缴
款凭证等复印件传至省中心办理开通销售权限。
8.代销者领取彩票销售专用设备。
9.新设立的投注站销售半年后,销量仍没有明显提升的,列入整改范围。
五、注意事项
1.所有投注站实行自负盈亏。
2.本次征集投注站未经审核批准,申请人擅自进行的场地租赁、房屋装修、设备采购等行为均与我中心无关,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与经济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由于福彩销售设备资源有限,本次征集投注站数量为22家专营投注站,请尽快报名,先报先审,资源分配完毕即报名截止。
4.同一区域遇多于1个设点申请时,按先报名的优先。
5.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归福建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莆田管理站。
六、联系方式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335号三楼
电话:0594-2395255
福建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莆田管理站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