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袁丽群
海都讯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培育发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方案》,明确要吸引社会资本以PPP工程包或购买服务的模式投入农村污水垃圾治理,2017年,各县(市、区)都要推出1个以上工程包。
方案要求,到2020年,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市场主体规模明显扩大,社会资本投入显著增长,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此外,明确将建立行业内黑红名单制度。
方案表示,鼓励以设区市或县(市、区)为单位,将辖区内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以及村庄污水处理项目捆绑打包组成一个或若干个污水处理工程包,也可以将已建项目的运营一起
打包。
此外,明确将把环境治理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归集在企业名下,纳入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予以公示,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建立行业内企业黑红名单制度,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分级和动态监管,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犯村民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其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对诚实守信主体在经营权、投融资政策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律,制定行业公约,鼓励行业内企业依法相互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