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开始发放
昨日,记者从莆田市财政局获悉,莆田市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日前开始发放。据悉,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将主要用于继续执行种粮大户奖励和再生稻补贴政策,其余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和提升补贴。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补贴对象为:耕地地力保护和提升补贴,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各县(区、管委会)根据已确权的耕地面积或结合第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对耕地承包权拥有者(即俗称田主,包括农户和农场等集体所有者)进行补贴,对改变用途、长年抛荒等农业部管理办法中详列的7类耕地不予补贴。种粮大户奖励和再生稻补贴,用于对实际种植户的奖励补助。
(陈盛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