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徐丰 包华
海都讯 福州市晋安区鹿溪路和狮峰路附近,两辆大型罐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半年多(详见昨日海都报A03版)。福州交警找到了两辆车所属的福州万安物流有限公司。昨日两辆车已开走。
昨日,晋安交警大队的民警告诉记者,接到群众反映后,他们开始寻找这两辆罐车的车主,最终核实到这两辆车属于福州万安物流有限公司的挂靠车辆,昨日联系上了车主,责令移车。
海都记者也联系了万安物流的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这是司机私人行为,他不知情。
民警介绍,根据规定,警方在接到投诉后,首先要对路边的废旧车辆进行甄别,如果还未达到报废年限,先予以抄告处罚,随后通知车主尽快将车挪走,如果确实属于已过报废年限的“僵尸车”,警方将立即予以拖离。
有市民表示,一些报废的小型车辆可以拖走,但是一些大型车辆由于体积太大难以拖离,这种大型车辆占用更多道路资源。呼吁交警部门在找到车主责令挪车的同时,也可以加大对此类车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