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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浪路刚修好半年又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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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7年4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浪路刚修好半年又开挖
电力部门正在铺设缆线;道路建设单位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表示,工期要求去年10月完工,但当时电力部门无法进场施工
北浪路新修的马路开挖,围挡占据整个人行道

N海都记者 徐丰/文 毛朝青/图

关注理由 我省早就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未满5年的,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挖掘。但是,家住福州鼓楼区北浪路的鲍先生昨日向海都热线95060报料,去年10月才完成施工的北浪路,近日又被挖开了,看着崭新的地砖又被撬掉,觉得很可惜。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表示,这条路目前确实由电力部门开挖,正在铺设缆线。

崭新人行道又挖开30多米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鼓楼区北浪路靠近琴湖路这一端,看到道路一侧的人行道已经被围挡起来了,围挡长度有30多米。记者看到,人行道已经被挖开了一道宽约1米、深半米多的豁口,许多沙土和地砖被堆在一旁。可以看出这些地砖都是崭新的。

记者询问了现场一名电力部门施工负责人,他拿出了破路许可文件,表示受道路建设单位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委托,给这条道路埋设电路线缆,整条路还要开挖约120米,工期一个星期左右。

“这条路是刚修好的,怎么没有同时铺好?”记者继续询问。该负责人表示,他们近期才接到了建发公司的委托,来开挖铺设,不知道之前状况,他们只负责埋线,不负责后期的道路修复铺设。

许多路过的市民,也对刚修好的路又开挖感到疑惑。市民陈先生说,这条路是去年底才铺好的,人行道也是新修的,市民出行散步很方便,但昨天看到好好的路又被挖开了,而且附近就有屏北小学,师生放学后都被迫走到机动车道上,很危险。市民鲍先生认为,这样的重复施工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很可惜。

额外耗损由施工单位承担

记者就此联系了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其工作人员表示,这条路目前确实由电力部门开挖,正在铺设缆线,尚未完工交付给市政部门。

据了解,这条路(包括人行道)是去年10月左右完成建设的,为何当时没有同步铺设线缆?工作人员解释,由于工期需要,要在去年10月就完工,但当时电力部门因审批程序等原因,无法同步进场施工,才导致道路完工后又要挖开重铺线缆。工作人员表示,这样确实会造成额外耗损,但施工成本不会算入市政财政的总造价,而是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记者从一些道路建设单位人员处了解到,这种刚修好路不久又挖开的情况,并不少见。主要原因就是一条路涉及多个单位,有时候施工单位先完成了道路铺设,但是随后一些水务管网、电力或通信等部门,又需要埋设管网、缆线,导致路面又要重新开挖铺设。

感谢市民鲍先生拨打95060报料,奖励100元

编后 道路改造,涉及的地下管线,归属部门较多,更须事先协调,尽量同步施工。但现实情况是,有些部门“不同步”,也都有“迫不得已”的理由,于是,刚修好的路又开挖,既干扰公众生活,又浪费社会资源。

市政工程多是惠民工程,好事更应办好。只要心中装着百姓,想方设法沟通协调,严格执行规划,各个环节的程序都不耽误,“拉链路”症结应不难破解。

我省已出台相关法规:新建、扩建的城市道路,5年内不得挖掘。因此,相关部门对重复“开膛破肚”要严格审批,对违规者要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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