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陈志瑜
海都讯 因为租住的房间夜间蟑螂太多,男子在居住三天后搬离房屋,并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租金及押金。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此案。
来自陕西的小王在莆田经营小吃摊生意。2016年11月,小王和房东林某在中介的介绍下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将坐落在莆田市城厢区某小区3楼的房屋出租给小王,租赁期限为一年,每月租金1800元,押金1800元。合同签订之后,小王依约支付了一个月的租金和押金。但在入住之后,小王发现该房屋一到晚上就有许多蟑螂出没,且存在下水道漏水、经常跳闸等情况。
小王认为这种恶劣的居住环境给自己心理和生理都造成了不良影响,在与房东沟通无果之后,小王居住了三天后便搬离该房屋,并于2017年1月向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违约责任。
审理过程中,经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林某退还小王押金1000元,此案到此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