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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4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女儿“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
河南一警官给女儿办6个假户口,涉徇私舞弊、贪贿被移送司法

N新华 澎湃

记者13日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该省鹿邑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邱海山伙同他人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被移送司法机关。其中,邱海山为女儿篡改档案年龄,最终实现其“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的目的。

经调查,邱海山伙同民警刘萍、鹿邑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原股长张季梅等人,在办理毕业生分配、干部调动、公务员登记和入警申报中,先后违规帮助朱某某、张某、赵某某等多名档案造假人员在鹿邑县公安局谋取公务员和警察身份,并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等财物。

2011年以来,邱海山为了给1993年出生的女儿邱某提前准备一份工作,先后违规办理了1988年出生的户口、2003年原开封警校毕业的学籍、2003年7月到鹿邑县公安局工作的有关手续,总共给女儿办理了6个虚假户口和身份信息,最终为女儿谋取到了公务员身份、政法编制和财政工资。邱海山在为其女儿造假过程中,为了不露出破绽,还编造了父亲“邱海志”、母亲“任艳”等虚假信息。

张季梅也利用职务便

利,通过篡改年龄,伪造毕业生分配手续等文书、证明材料,将上中学的儿子孙某某从淮阳县检察院“空转”到鹿邑县公安局,并在邱海山、刘萍的帮助下,使孙某某从中学生变身为国家干部。

目前,邱海山、张季梅、刘萍3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鹿邑县公安局原政治处民警张晓耀等29名违纪人员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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